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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分類:公告 (10)
- Apr 14 Tue 2020 20:13
魚池國小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
- Apr 14 Tue 2020 20:01
南投縣魚池鄉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
南投縣魚池鄉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
- 招生時間表如下:
- 申請登記日期:109年4月22(星期一)至109年6月20日(星期六)。
- 申請登記時間、地點:平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在幼兒園教室受理現場登記,家長亦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登記。
- 公開抽籤時間、地點:若新生登記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,於109年6月24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起在本校會議室公開抽籤。
- 登記後,採抽籤方式辦理,依序列為正取第1名至數名及備取1名至數名為止,最後結果應當場依抽籤順序結果公告並依各招收班別依序錄取:招收2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,以滿5足歲幼兒優先錄取;次順位錄取對象依序為4歲、3歲、2歲以上至未滿3歲幼兒,以抽籤方式錄取。
- 雙(多)胞胎幼兒須分別填寫新生入學登記卡,但幼兒籤卡是否併為一張或分開投入籤筒,可由家長自行決定,並出具切結書。抽籤前應將雙(多)胞胎幼兒家長之前述決定予以當眾宣佈,以維招生作業之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
- 公布錄取名單:抽籤完畢當日隨即公布錄取幼童名單,並書面通知全部申請家長或法定代理人。
- 報到日期:109年6月30(星期二)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辦理報到,錄取幼生未於109年6月30(星期二)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,視為放棄就讀,並依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於109年7月10(五)上午12時前遞補並完成報到程序,逾時不予受理。
- 註冊收費日期:於開學後發註冊繳費單,收費標準依照政府規定。
- 第一次招生後如尚有缺額請於學期中仍受理幼童入園申請。
二、招生名額:
核定班級數為二班,共計60名。(扣除原有舊生外,實際招收新生人數為53)為落實身心障礙幼生安置轉銜工作及兼顧身心障礙幼生就學權益,本園控留缺額一名,至109年8月16止,無身心障礙幼生申請入學時,始得開放申請入園。
三、申請登記入園資格如下:
- 2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(民國103年9月1至106年9月2日出生,申請國小緩讀經核准者不受6歲之限制)。
- 每1幼兒登記以一園為限,須個別辦理,登記二園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格;已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。
四、申請登記應檢附資料如下:
- 申請登記卡(向幼兒園索取;須經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章)。
- 戶口名簿正本(驗後發還)或戶籍謄本正本。
- 居留本縣外籍華僑兒童,須檢附護照或居留證正本(驗後發還)。
- 優先入園者,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(請參閱五、錄取順位說明)
- 幼兒健康手冊。
五、錄取順位說明:為照顧弱勢族群,凡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,可優先入園。優先入園幼童登記人數已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,除依優先順位錄取及第六點控留名額規定外,其他依序錄取之。
(一)第一順位:
1.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鄉(鎮、市)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
件者。
2.中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鄉(鎮、市)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
明文件者。
3.身心障礙身份幼兒:依特殊教育法第六條之規定辦理鑑輔會鑑定安置
者。
4.原住民身份幼兒:持有原住民籍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5.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:持有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6.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:父、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
手冊或證明,依其障礙輕重程度依序
招收。
(二)第二順位:以下4類各園得依需求增列。
1.設籍或居留該鄉鎮之幼生。
2.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(新學年度在職者)適齡子女。
3.家有兄姊就讀該園者,其兄姊身分認定限「原園直升幼兒」。
4.育有3胎(含)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(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)。
六、其他:
政府公告與來文提供:扶持5歲幼兒免學費及弱勢幼兒加額補助、2-4歲免學費及低收、中、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、原住民幼兒等補助申請與課後留園服務之辦理。
- Mar 19 Mon 2018 16:17
107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
南投縣魚池鄉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7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
一、 招生時間表如下:
(一) 申請登記日期:107年3月19日(星期一)至107年6月20日(星期二)
(二) 申請登記時間、地點:平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在幼兒園教室受理現場
登記,家長亦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登記。
(三) 公開抽籤時間、地點:若新生登記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於107年6月22
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在本校會議室公開抽籤。
(四) 公布錄取名單:抽籤完畢當日隨即公布錄取幼童名單,並書面通知全部申
請家長或法定代理人。
(五) 報到日期:107年6月28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辦理報到,錄取幼生
未於107年6月28日(四)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,視為放棄就讀,並依
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於107年6月29日(五)上午12時前遞補並完
成報到程序,逾時不予受理。
(六) 註冊收費日期:於開學後發註冊繳費單,收費標準依照政府規定。
(七) 第一次招生後如尚有缺額,於學期中仍受理幼童入園申請。
二、招生名額:核定班級數為一班,共計30名。(扣除原有舊生外,實際招收新生
人數為19名)
三、申請登記入園資格如下:
(一)年滿3足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(即民國101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出生者;申請國小緩讀經核准者不受6歲之限制),除優先入園者外,
以滿5足歲者優先錄取;次順位錄取對象依序為4歲、3歲。
(二)每1幼兒登記以一園為限,需個別辦理,登記二園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格;已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。
(三)已就讀本園之幼童可直接就讀,無須申請登記及抽籤。
四、申請登記應檢附資料如下:
(一)申請登記卡(向幼兒園索取;須經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章)。
(二)戶口名簿正本(驗後發還)或戶籍謄本正本。
(三)居留本縣外籍華僑兒童,須檢附護照或居留證正本(驗後發還)。
(四)優先入園者,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(請參閱五、錄取順位說明)
(五)幼兒健康手冊。
五、錄取順位說明:為照顧弱勢族群,凡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,可優先入園。優先入園幼童登記人數已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,除依優先順位錄取及第六點控留名額規定外,其他依序錄取之。
(一)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。
(二)中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。
(三)身心障礙身份幼兒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,或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核發之證明文件。
(四)原住民身份幼兒: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規定,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(五)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:持有主管機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(六)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。
六、為落實身心障礙幼童安置轉銜工作及兼顧身心障礙幼童就學權益,本園控留缺額一名,至107年8月31日止,無身心障礙幼童申請入學時,始開放申請入園。
七、其他:
依政府公告與來文提供:扶持5歲幼兒免學費及弱勢幼兒加額補助、低收、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助、原住民幼兒等補助申請與課後留園服務之辦理。
- Apr 18 Tue 2017 10:39
南投縣魚池鄉魚池國小附設幼兒園106學年度第一學期收費明細
南投縣公立魚池國小附設幼兒園繳費收據 (存根聯) NO: 大班 幼生姓名: 教保服務起迄日:106年8月30日~107年1月20日止 茲收到106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費用計:新台幣捌仟玖佰肆拾陸元整 此據 (收費明細如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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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項目 |
收費金額 |
備註 |
學費 |
0 |
1、「5歲幼兒入學免收學費,其 學費由教育部補助」。 2、本園補助款發放方式: 俟政府補助款發放後再轉發給 家長。 3、本園收退費基準依南投縣幼兒 園收退費管理辦法。 |
活動費 (全學期300×4.5個月) |
1350 |
|
材料費 (全學期350×4.5個月) |
1575 |
|
保險費(全學期) |
171 |
|
午餐費 (全學期600×4.5個月) |
2700 |
|
點心費 (全學期700×4.5個月) |
31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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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計 |
$8946元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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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收人: 出納: 主計: 校長: |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南投縣公立魚池國小附設幼兒園繳費收據 (存根聯) NO: 中小班 幼生姓名: 教保服務起迄日:106年8月30日~107年2月20日止 茲收到106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費用計:新台幣壹萬叁仟捌佰玖拾陸元整 此據 (收費明細如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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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項目 |
收費金額 |
備註 |
學費 |
4950 |
1.符合政府各項補助資格者,本 園 補助款發放方式: 俟政府補助款發放後再轉發給 家長。 2.本園收退費基準依南投縣幼 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。 |
活動費 (全學期300×4.5個月) |
1350 |
|
材料費 (全學期350×4.5個月) |
1575 |
|
保險費(全學期) |
17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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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費 (全學期600×4.5個月) |
2700 |
|
點心費 (全學期700×4.5個月) |
3150 |
|
合計 |
$13896元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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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收人: 出納: 主計: 校長: |
- Apr 26 Tue 2016 09:21
魚池國小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收費基準
南投縣公立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收退費基準
一、依據:南投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。
二、本園收費內容:
收費項目 |
收費金額 |
收費期間 |
|
學費 |
半日制:3600元、全日制:4950元 *大班5歲幼兒免收學費,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 |
1學期 |
|
代 辦 費 |
材料費 |
半日制:280元、全日制:350元 |
1個月 |
活動費 |
半日制:200元、全日制:300元 |
1個月 |
|
午餐費 |
600元 |
1個月 |
|
點心費 |
半日制:350元、全日制:700元 |
1個月 |
|
保險費 |
上學期:171元、下學期:171元 |
1學期 |
三、幼兒中途入園收費原則:
(一)學費:
1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收取全額費用。
2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二。
3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一。
(二)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收取費用。
(三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自入園當月收取費用,其未滿一個月部分,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。
四、本園退費原則:
(一)學費:
- 1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- 2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- 3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- 4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(二)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辦理退費。
(三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就讀月數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(四)幼兒園依前項規定退費時,應發給退費單據,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。
(五)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請假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(六)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五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五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始實施,修改亦同。
- Jan 01 Tue 2019 17:00
南投縣魚池鄉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收費
- Mar 03 Fri 2017 10:27
魚池國小附幼105學年度第二學期行事曆
週次 |
日 期 |
主題名稱 |
課 程 重 點 |
行 事 曆 |
|
一 |
2/13-2/18 |
身體總動員 |
預備週 |
* 認識新朋友 * 常規建立。 * 分享寒假生活。 * 適應校園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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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全園環境整理、消毒。 * 設施設備、遊戲器材安全檢測。 * 飲水機保養清洗。 * 教學會議。(2/8) * 2/13開學日。 * 2/18補課(2/27彈性放假)。 * 2/22校務會議。 * 2/24帶回棉被清洗。 * |
二 |
2/19-2/25 |
||||
三 |
2/26-3/4 |
身體大探險 |
* 了解自己的身體構造與名稱。 * 認識身體的功用,建立保健習慣。 * 認識常見的生理現象。 * 認識身體的情緒反應,嘗試表達。
|
* 行政會議。 * 2/27彈性放假。 * 2/28和平紀念日放假一天。 * 3/29教學會議。 * 3/10、3/24棉被清洗,寢室環境整理。 * 親職教育宣導。 * 教室採光測量。 * 視力、身高體重測量。 * 口腔衛生教育。 * 安全教育。 * 預防腸病毒宣導。 * 飲水設備維護保養。 * 教保員平時考核。 * 設施設備、遊戲器材安全檢修。 |
|
四 |
3/5-3/11 |
||||
五 |
3/12-3/18 |
||||
六 |
3/19-3/25 |
||||
|
|
||||
七 |
3/26-4/1 |
健康小超人 |
* 了解健康的重要。 * 培養不偏食的好習慣。 * 學習保健健康的方法。 * 養成良好的健康習慣。 * 瞭解運動對健康的重要並養成運動的習慣。 * 學習不同的運動方法。 |
* 4/3補假。 * 4/4兒童節放假一天。 * 視力不良轉介追蹤。 * 4/26教學會議。 * 環境消毒。 * 設施設備、遊戲器材安全檢測與修繕。 * 視力保健宣導。 * 圖書、教具整理。 * 寢室整理、消毒。 * 校外教學。 * 生命教育宣導。 * 飲水設備維護保養 * 4/7、4/21棉被清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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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 |
4/2-4/8 |
||||
九 |
4/9-4/15 |
||||
十 |
4/16-4/22 |
||||
十一 |
4/23-4/29 |
||||
十二 |
4/30-5/6 |
安全百分百 |
* 了解生活中可能造成的危險。 * 學習保護自己的方法。 * 培養安全意識。 * 學習意外應變的能力。 |
* 5/24教學會議。 * 5/12母親節慶祝活動。 * 家庭訪問。 * 防災演練。 * 飲水設備維護保養。 * 用餐禮儀指導。 * 5/5、5/19棉被清洗。 |
|
十三 |
5/7-5/13 |
||||
十四 |
5/14-5/20 |
||||
十五 |
5/21-5/27 |
||||
十六 |
5/28-6/3 |
我長大囉 |
* 回顧自己的成長過程 * 了解幼兒園與小學的差異 * 學習感恩與祝福。 * 參與畢業典禮準備活動。 * 樂於參與表演活動。 |
* 5/29彈性放假。(6/3補課) * 5/30端午節放假。 * 師康活動。 * 環境消毒。 * 校園安全、遊戲器材安全檢測。 * 寢室消毒、整理。 * 6/3、6/16、6/30棉被清洗。 * 畢業典禮。 |
|
十七 |
6/4-6/10 |
||||
十八 |
6/11-6/17 |
||||
十九 |
6/18-6/24 |
||||
二十 |
6/25-6/30 |
- Apr 26 Tue 2016 09:31
魚池國小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收費明細
- Apr 20 Mon 2015 11:31
104學年度收退費基準
南投縣公立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4學年度收退費基準
一、依據:南投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。
二、本園收費內容:
收費項目 |
收費金額 |
收費期間 |
|
學費 |
半日制:3600元、全日制:4950元 *大班5歲幼兒免收學費,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 |
1學期 |
|
代 辦 費 |
材料費 |
半日制:280元、全日制:350元 |
1個月 |
活動費 |
半日制:200元、全日制:300元 |
1個月 |
|
午餐費 |
600元 |
1個月 |
|
點心費 |
半日制:350元、全日制:700元 |
1個月 |
|
保險費 |
依學生團體保險規定收費 |
1學期 |
三、幼兒中途入園收費原則:
(一)學費:
1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收取全額費用。
2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二。
3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一。
(二)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收取費用。
(三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自入園當月收取費用,其未滿一個月部分,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。
四、本園退費原則:
(一)學費:
- 1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- 2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- 3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- 4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(二)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辦理退費。
(三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就讀月數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(四)幼兒園依前項規定退費時,應發給退費單據,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。
(五)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請假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(六)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五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五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始實施,修改亦同。
承辦人: 主任: 校長:
- Apr 08 Wed 2015 11:45
魚池國小附設幼兒園收退費標準
南投縣公立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3學年度收退費基準
一、依據:南投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。
二、本園收費內容:
收費項目 |
收費金額 |
收費期間 |
|
學費 |
半日制:3600元、全日制:4950元 *大班5歲幼兒免收學費,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 |
1學期 |
|
代 辦 費 |
材料費 |
半日制:280元、全日制:350元 |
1個月 |
活動費 |
半日制:200元、全日制:300元 |
1個月 |
|
午餐費 |
600元 |
1個月 |
|
點心費 |
半日制:350元、全日制:700元 |
1個月 |
|
保險費 |
上學期:158元、下學期:157元 |
1學期 |
三、幼兒中途入園收費原則:
(一)學費:
1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收取全額費用。
2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二。
3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一。
(二)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收取費用。
(三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自入園當月收取費用,其未滿一個月部分,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。
四、本園退費原則:
(一)學費:
- 1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- 2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- 3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- 4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(二)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辦理退費。
(三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就讀月數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(四)幼兒園依前項規定退費時,應發給退費單據,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。
(五)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請假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(六)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五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五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始實施,修改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