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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 南投縣公立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收退費基準

一、依據:南投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。

二、本園收費內容:

收費項目

收費金額

收費期間

學費

半日制:3600元、全日制:4950元

*大班5歲幼兒免收學費,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

1學期

材料費

半日制:280元、全日制:350元

1個月

活動費

半日制:200元、全日制:300元

1個月

午餐費

600

1個月

點心費

半日制:350元、全日制:700元

1個月

保險費

上學期:171元、下學期:171元

1學期

三、幼兒中途入園收費原則:

(一)學費:

1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收取全額費用。

2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二。

3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一。

(二)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收取費用。

(三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自入園當月收取費用,其未滿一個月部分,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。

四、本園退費原則:

(一)學費:

  1. 1. 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  2. 2. 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  3. 3. 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  4. 4. 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
(二)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辦理退費。

(三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就讀月數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
(四)幼兒園依前項規定退費時,應發給退費單據,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。

(五)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請假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(六)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五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
五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始實施,修改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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