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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魚池鄉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7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

 一招生時間表如下:

  1. 申請登記日期:107423(星期一)107620(星期二)
  2. 申請登記時間、地點:平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在幼兒園教室受理現場登記,家長亦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登記。
  3. 公開抽籤時間、地點:若新生登記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,於107622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在本校會議室公開抽籤。()胞胎幼兒須分別填寫新生入學登記卡,但幼兒籤卡是否併為一張或分開投入籤筒,可由家長自行決定,並出具切結書。抽籤前應將雙()胞胎幼兒家長之前述決定予以當眾宣佈,以維招生作業之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
  4. 公布錄取名單:抽籤完畢當日隨即公布錄取幼童名單,並書面通知全部申請家長或法定代理人
  5. 報到日期:107627(星期三)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辦理報到,錄取幼生未於107627(星期三)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,視為放棄就讀,並依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於107629()上午12時前遞補並完成報到程序,逾時不予受理。
  6. 註冊收費日期:於開學後發註冊繳費單,收費標準依照政府規定。
  7. 第一次招生後如尚有缺額請於學期中仍受理幼童入園申請。

二、招生名額:

核定班級數為一班,共計30名。(扣除原有舊生外,實際招收新生人數為18名)為落實身心障礙幼生安置轉銜工作及兼顧身心障礙幼生就學權益,本園控留缺額一名,至107820日止,無身心障礙幼生申請入學時,始得開放申請入園。

三、申請登記入園資格如下:

  1. 3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(民國10192日至10491日出生,申請國小緩讀經核准者不受6歲之限制)。
  2. 1幼兒登記以一園為限,須個別辦理,登記二園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格;已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。

四、申請登記應檢附資料如下:

  1. 申請登記卡(向幼兒園索取;須經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章)。
  2. 戶口名簿正本(驗後發還)或戶籍謄本正本。
  3. 居留本縣外籍華僑兒童,須檢附護照或居留證正本(驗後發還)。
  4. 優先入園者,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(請參閱五、錄取順位說明
  5. 幼兒健康手冊。

五、錄取順位說明:為照顧弱勢族群,凡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,可優先入園。優先入園幼童登記人數已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,除依優先順位錄取及第六點控留名額規定外,其他依序錄取之。

  1. 第一順位:
  1. 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鄉(鎮、市)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  2. 中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鄉(鎮、市)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  3. 身心障礙身份幼兒:依特殊教育法第六條之規定辦理鑑輔會鑑定安置者。
  4. 原住民身份幼兒:持有原住民籍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  5. 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:持有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  6.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:父、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,依其障礙輕重程度依序招收。
  1. 第二順位:以下3類本園依需求增列。
  1. 設籍或居留該鄉鎮之幼生。
  2. 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(新學年度在職者)適齡子女。
  3. 家有兄姊就讀本園,其兄姊身分認定限「原園直升幼兒」。

六、其他:

政府公告與來文提供:扶持5歲幼兒免學費及弱勢幼兒加額補助、低收、中、低收入戶幼童托教助、原住民幼兒等補助申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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