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縣魚池鄉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繳費收據  
中華民國  年 月 日 府行法字第1080148238號  
幼生
姓名
  班級   區分 □半日
全日
教保服務
起迄日
  109830日至
  1
10120日止
第一聯:存根聯 第二聯:收執聯
茲收到109學年度第一學期8-1月份各項費用(明細如下),此據。
收費項目 期間 收費金額 收費減免方式
學費 0

1、「2-5歲幼兒入學免收學費,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」。
2、  2-4歲幼兒午餐費由南投縣政府補助

3.    5歲幼兒家長年所得50萬以下除保險費外全額補助;

       50-70萬補助 6000元。

4.    低收及中低收入戶除保險費外全額補助。

5.本園補助款發放方式:(底下擇一)
 於學期初即減免學費。
 □待政府補助款發放後再轉發給家長。
5、本園收退費基準依「南投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管理辦法」辦理。

     
代辦費
材料費 1,575
活動費 1,350
午餐費 0
點心費 3,150
        
代收費
保險費 175
     
金額合計:新臺幣陸仟貳佰伍拾元整    園戳章
經辦人:        出納          主計:       校長: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  
   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
       
       
     
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
     
     
 
  經辦人:        出納:          主計:       校長: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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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魚池鄉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

  • 招生時間表如下:
  1. 申請登記日期:109422(星期一)109620(星期六)
  2. 申請登記時間、地點:平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在幼兒園教室受理現場登記,家長亦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登記。
  3. 公開抽籤時間、地點:若新生登記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,於109624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起在本校會議室公開抽籤。
    •  
    • 登記後,採抽籤方式辦理,依序列為正取第1名至數名及備取1名至數名為止,最後結果應當場依抽籤順序結果公告並依各招收班別依序錄取:招收2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,以滿5足歲幼兒優先錄取;次順位錄取對象依序為4歲、3歲、2歲以上至未滿3歲幼兒,以抽籤方式錄取。
    • ()胞胎幼兒須分別填寫新生入學登記卡,但幼兒籤卡是否併為一張或分開投入籤筒,可由家長自行決定,並出具切結書。抽籤前應將雙()胞胎幼兒家長之前述決定予以當眾宣佈,以維招生作業之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
  4. 公布錄取名單:抽籤完畢當日隨即公布錄取幼童名單,並書面通知全部申請家長或法定代理人
  5. 報到日期:109630(星期二)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辦理報到,錄取幼生未於109630(星期二)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,視為放棄就讀,並依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於109710()上午12時前遞補並完成報到程序,逾時不予受理。
  6. 註冊收費日期:於開學後發註冊繳費單,收費標準依照政府規定。
  7. 第一次招生後如尚有缺額請於學期中仍受理幼童入園申請。

二、招生名額:

核定班級數為二班,共計60名。(扣除原有舊生外,實際招收新生人數為53為落實身心障礙幼生安置轉銜工作及兼顧身心障礙幼生就學權益,本園控留缺額一名,至109816止,無身心障礙幼生申請入學時,始得開放申請入園。

三、申請登記入園資格如下:

  1. 2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(民國1039110692日出生,申請國小緩讀經核准者不受6歲之限制)。
  2. 1幼兒登記以一園為限,須個別辦理,登記二園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格;已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。

四、申請登記應檢附資料如下:

  1. 申請登記卡(向幼兒園索取;須經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章)。
  2. 戶口名簿正本(驗後發還)或戶籍謄本正本。
  3. 居留本縣外籍華僑兒童,須檢附護照或居留證正本(驗後發還)。
  4. 優先入園者,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(請參閱五、錄取順位說明
  5. 幼兒健康手冊。

 

五、錄取順位說明:為照顧弱勢族群,凡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,可優先入園。優先入園幼童登記人數已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,除依優先順位錄取及第六點控留名額規定外,其他依序錄取之。

    ()第一順位:

1.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鄉(鎮、市)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件者。   

2.中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鄉(鎮、市)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

明文件者。   

3.身心障礙身份幼兒:依特殊教育法第六條之規定辦理鑑輔會鑑定安置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者。   

4.原住民身份幼兒:持有原住民籍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
    5.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:持有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
    6.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:父、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手冊或證明,依其障礙輕重程度依序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招收。

 ()第二順位:以下4類各園得依需求增列。

    1.設籍或居留該鄉鎮之幼生。

    2.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(新學年度在職者)適齡子女。

    3.家有兄姊就讀該園者,其兄姊身分認定限「原園直升幼兒」。

    4.育有3胎(含)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(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)

 

六、其他:

政府公告與來文提供:扶持5歲幼兒免學費及弱勢幼兒加額補助、2-4歲免學費及低收、中、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、原住民幼兒等補助申請與課後留園服務之辦理。

 

 

       
   
 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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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魚池鄉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7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

一、 招生時間表如下:

(一) 申請登記日期:107年3月19日(星期一)至107年6月20日(星期二)

(二) 申請登記時間、地點:平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在幼兒園教室受理現場

   登記,家長亦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登記。

(三) 公開抽籤時間、地點:若新生登記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於107年6月22

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在本校會議室公開抽籤。

(四) 公布錄取名單:抽籤完畢當日隨即公布錄取幼童名單,並書面通知全部申

   請家長或法定代理人。

(五) 報到日期:107年6月28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辦理報到,錄取幼生  

   未於107年6月28日(四)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,視為放棄就讀,並依

   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於107年6月29日(五)上午12時前遞補並完

   成報到程序,逾時不予受理。

(六) 註冊收費日期:於開學後發註冊繳費單,收費標準依照政府規定。

(七) 第一次招生後如尚有缺額,於學期中仍受理幼童入園申請。

二、招生名額:核定班級數為一班,共計30名。(扣除原有舊生外,實際招收新生 

   人數為19名)

三、申請登記入園資格如下:

   (一)年滿3足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(即民國101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出生者;申請國小緩讀經核准者不受6歲之限制),除優先入園者外,

以滿5足歲者優先錄取;次順位錄取對象依序為4歲、3歲。

   (二)每1幼兒登記以一園為限,需個別辦理,登記二園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格;已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(三)已就讀本園之幼童可直接就讀,無須申請登記及抽籤。

四、申請登記應檢附資料如下:

  (一)申請登記卡(向幼兒園索取;須經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章)。

   (二)戶口名簿正本(驗後發還)或戶籍謄本正本。

   (三)居留本縣外籍華僑兒童,須檢附護照或居留證正本(驗後發還)。

   (四)優先入園者,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(請參閱五、錄取順位說明)

   (五)幼兒健康手冊

五、錄取順位說明:為照顧弱勢族群,凡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,可優先入園。優先入園幼童登記人數已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,除依優先順位錄取及第六點控留名額規定外,其他依序錄取之。

   (一)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。

   (二)中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。

   (三)身心障礙身份幼兒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,或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核發之證明文件。

   (四)原住民身份幼兒: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規定,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
   (五)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:持有主管機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
   (六)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。

六、為落實身心障礙幼童安置轉銜工作及兼顧身心障礙幼童就學權益,本園控留缺額一名,至107年8月31日止,無身心障礙幼童申請入學時,始開放申請入園。

七、其他:

      依政府公告與來文提供:扶持5歲幼兒免學費及弱勢幼兒加額補助、低收、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助、原住民幼兒等補助申請與課後留園服務之辦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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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南投縣公立魚池國小附設幼兒園繳費收據     (存根聯)        NO

大班

幼生姓名:       教保服務起迄日:107212~107630日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茲收到106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費用計:新台幣捌仟玖佰陸拾肆元整 此據

(收費明細如下)

收費項目

收費金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備註

學費

0

 1、「5歲幼兒入學免收學費,其

    學費由教育部補助」。

 2、本園補助款發放方式:

    俟政府補助款發放後再轉發給

    家長。

 3、本園收退費基準依南投縣幼兒

    園收退費管理辦法。

 活動費

(全學期300×4.5個月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350

 材料費

(全學期350×4.5個月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575

保險費(全學期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89

 午餐費

(全學期600×4.5個月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700

 點心費

(全學期700×4.5個月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150

       合計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8964

 

  經收人:         出納:     主計:     校長:

 

  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 

   南投縣公立魚池國小附設幼兒園繳費收據     (收執聯)         NO

大班

幼生姓名: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保服務起迄日:107212~107630日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茲收到106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費用計:新台幣捌仟玖佰陸拾肆元整    此據         

(收費明細如下)

收費項目

  收費金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備註

學費

       0

 1、「5歲幼兒入學免收學費,其學費由教

    育部補助」。

 2、本園補助款發放方式:

    俟政府補助款發放後再轉發給家長。

 3、本園收退費基準依南投縣幼兒園收退

    費管理辦法。

 活動費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全學期300×4.5個月)

  1350

 材料費

(全學期350×4.5個月)

    1575

保險費(全學期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89

 午餐費

(全學期600×4.5個月)

    2700

 點心費

(全學期700×4.5個月)

    3150

       合計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8964

 

  經收人:         出納:     主計:     校長: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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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南投縣公立魚池國小附設幼兒園繳費收據     (存根聯)        NO

大班

幼生姓名:       教保服務起迄日:106830~107120日止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茲收到106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費用計:新台幣捌仟玖佰肆拾陸元整 此據

(收費明細如下)

收費項目

收費金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備註

學費

0

 1、「5歲幼兒入學免收學費,其

    學費由教育部補助」。

 2、本園補助款發放方式:

    俟政府補助款發放後再轉發給

    家長。

 3、本園收退費基準依南投縣幼兒

    園收退費管理辦法。

 活動費

(全學期300×4.5個月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350

 材料費

(全學期350×4.5個月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575

保險費(全學期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71

 午餐費

(全學期600×4.5個月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700

 點心費

(全學期700×4.5個月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150

       合計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8946元整

 

  經收人:         出納:     主計:     校長:

 

  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南投縣公立魚池國小附設幼兒園繳費收據     (存根聯)        NO

中小班

幼生姓名:        教保服務起迄日:106830~107220日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茲收到106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費用計:新台幣壹萬叁仟捌佰玖拾陸元整  此據

(收費明細如下)

收費項目

    收費金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備註

學費

4950

1.符合政府各項補助資格者,本   補助款發放方式:

  俟政府補助款發放後再轉發給

  家長。

2.本園收退費基準依南投縣

  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。

 活動費

(全學期300×4.5個月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350

 材料費

(全學期350×4.5個月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575

保險費(全學期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71

 午餐費

(全學期600×4.5個月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700

 點心費

(全學期700×4.5個月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150

       合計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 $13896元整

 

  經收人:         出納:     主計:     校長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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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南投縣公立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6學年度收退費基準

  • 依據:南投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。
  • 本園收費內容:

收費項目

收費金額

收費期間

學費

半日制:3600元、全日制:4950

*大班5歲幼兒免收學費,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

1學期

材料費

半日制:280元、全日制:350

1個月

活動費

半日制:200元、全日制:300

1個月

午餐費

600

1個月

點心費

半日制:350元、全日制:700

1個月

保險費

上學期:171元、下學期:171

1學期

 
  • 幼兒中途入園收費原則:
  • 學費:
  1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收取全額費用。
  2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二。
  3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一。
  • 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收取費用。
(三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自入園當月收取費用,其未滿一個月部分,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。
  • 本園退費原則:
  • 學費:
  1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  2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  3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  4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  • 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辦理退費。
  • 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就讀月數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  • 幼兒園依前項規定退費時,應發給退費單據,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。
(五)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請假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(六)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五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  • 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始實施,修改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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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 南投縣公立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收退費基準

一、依據:南投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。

二、本園收費內容:

收費項目

收費金額

收費期間

學費

半日制:3600元、全日制:4950元

*大班5歲幼兒免收學費,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

1學期

材料費

半日制:280元、全日制:350元

1個月

活動費

半日制:200元、全日制:300元

1個月

午餐費

600

1個月

點心費

半日制:350元、全日制:700元

1個月

保險費

上學期:171元、下學期:171元

1學期

三、幼兒中途入園收費原則:

(一)學費:

1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收取全額費用。

2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二。

3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一。

(二)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收取費用。

(三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自入園當月收取費用,其未滿一個月部分,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。

四、本園退費原則:

(一)學費:

  1. 1. 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  2. 2. 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  3. 3. 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  4. 4. 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
(二)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規定辦理退費。

(三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就讀月數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
(四)幼兒園依前項規定退費時,應發給退費單據,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。

(五)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請假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(六)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五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
五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始實施,修改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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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魚池鄉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8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

  • 招生時間表如下:
  1. 申請登記日期:108422(星期一)108620(星期四)
  2. 申請登記時間、地點:平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在幼兒園教室受理現場登記,家長亦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登記。
  3. 公開抽籤時間、地點:若新生登記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,於108621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在本校會議室公開抽籤。()胞胎幼兒須分別填寫新生入學登記卡,但幼兒籤卡是否併為一張或分開投入籤筒,可由家長自行決定,並出具切結書。抽籤前應將雙()胞胎幼兒家長之前述決定予以當眾宣佈,以維招生作業之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
  4. 公布錄取名單:抽籤完畢當日隨即公布錄取幼童名單,並書面通知全部申請家長或法定代理人
  5. 報到日期:108626(星期三)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辦理報到,錄取幼生未於108626(星期三)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,視為放棄就讀,並依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於108628()上午12時前遞補並完成報到程序,逾時不予受理。
  6. 註冊收費日期:於開學後發註冊繳費單,收費標準依照政府規定。
  7. 第一次招生後如尚有缺額請於學期中仍受理幼童入園申請。

二、招生名額:

核定班級數為一班,共計30名。(扣除原有舊生外,實際招收新生人數為15名)為落實身心障礙幼生安置轉銜工作及兼顧身心障礙幼生就學權益,本園控留缺額一名,至108816日止,無身心障礙幼生申請入學時,始得開放申請入園。

三、申請登記入園資格如下:

  1. 3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(民國10292日至10591日出生,申請國小緩讀經核准者不受6歲之限制)。
  2. 1幼兒登記以一園為限,須個別辦理,登記二園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格;已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。

四、申請登記應檢附資料如下:

  1. 申請登記卡(向幼兒園索取;須經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章)。
  2. 戶口名簿正本(驗後發還)或戶籍謄本正本。
  3. 居留本縣外籍華僑兒童,須檢附護照或居留證正本(驗後發還)。
  4. 優先入園者,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(請參閱五、錄取順位說明
  5. 幼兒健康手冊。

五、錄取順位說明:為照顧弱勢族群,凡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,可優先入園。優先入園幼童登記人數已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,除依優先順位錄取及第二條控留名額規定外,其他依序錄取之。

  1. 第一順位:
  1. 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鄉(鎮、市)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  2. 中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鄉(鎮、市)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  3. 身心障礙身份幼兒:依特殊教育法第六條之規定辦理鑑輔會鑑定安置者。
  4. 原住民身份幼兒:持有原住民籍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  5. 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:持有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  6.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:父、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,依其障礙輕重程度依序招收。
  1. 第二順位:以下4類本園依需求增列。
  1. 設籍或居留該鄉鎮之幼生。
  2. 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(新學年度在職者)適齡子女。
  3. 家有兄姊就讀本園,其兄姊身分認定限「原園直升幼兒」。
  4. 育有3胎(含)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(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)

六、其他:

政府公告與來文提供:扶持5歲幼兒免學費及弱勢幼兒加額補助、低收、中、低收入戶幼童托教助、2-4歲免學費、午餐免學費、原住民幼兒等補助申請與課後留園服務之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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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魚池鄉魚池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7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

 一招生時間表如下:

  1. 申請登記日期:107423(星期一)107620(星期二)
  2. 申請登記時間、地點:平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在幼兒園教室受理現場登記,家長亦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登記。
  3. 公開抽籤時間、地點:若新生登記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,於107622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在本校會議室公開抽籤。()胞胎幼兒須分別填寫新生入學登記卡,但幼兒籤卡是否併為一張或分開投入籤筒,可由家長自行決定,並出具切結書。抽籤前應將雙()胞胎幼兒家長之前述決定予以當眾宣佈,以維招生作業之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
  4. 公布錄取名單:抽籤完畢當日隨即公布錄取幼童名單,並書面通知全部申請家長或法定代理人
  5. 報到日期:107627(星期三)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辦理報到,錄取幼生未於107627(星期三)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,視為放棄就讀,並依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於107629()上午12時前遞補並完成報到程序,逾時不予受理。
  6. 註冊收費日期:於開學後發註冊繳費單,收費標準依照政府規定。
  7. 第一次招生後如尚有缺額請於學期中仍受理幼童入園申請。

二、招生名額:

核定班級數為一班,共計30名。(扣除原有舊生外,實際招收新生人數為18名)為落實身心障礙幼生安置轉銜工作及兼顧身心障礙幼生就學權益,本園控留缺額一名,至107820日止,無身心障礙幼生申請入學時,始得開放申請入園。

三、申請登記入園資格如下:

  1. 3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(民國10192日至10491日出生,申請國小緩讀經核准者不受6歲之限制)。
  2. 1幼兒登記以一園為限,須個別辦理,登記二園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格;已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。

四、申請登記應檢附資料如下:

  1. 申請登記卡(向幼兒園索取;須經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章)。
  2. 戶口名簿正本(驗後發還)或戶籍謄本正本。
  3. 居留本縣外籍華僑兒童,須檢附護照或居留證正本(驗後發還)。
  4. 優先入園者,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(請參閱五、錄取順位說明
  5. 幼兒健康手冊。

五、錄取順位說明:為照顧弱勢族群,凡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,可優先入園。優先入園幼童登記人數已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,除依優先順位錄取及第六點控留名額規定外,其他依序錄取之。

  1. 第一順位:
  1. 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鄉(鎮、市)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  2. 中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鄉(鎮、市)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  3. 身心障礙身份幼兒:依特殊教育法第六條之規定辦理鑑輔會鑑定安置者。
  4. 原住民身份幼兒:持有原住民籍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  5. 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:持有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  6.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:父、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,依其障礙輕重程度依序招收。
  1. 第二順位:以下3類本園依需求增列。
  1. 設籍或居留該鄉鎮之幼生。
  2. 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(新學年度在職者)適齡子女。
  3. 家有兄姊就讀本園,其兄姊身分認定限「原園直升幼兒」。

六、其他:

政府公告與來文提供:扶持5歲幼兒免學費及弱勢幼兒加額補助、低收、中、低收入戶幼童托教助、原住民幼兒等補助申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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